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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很多互联网公司注册地都在开曼群岛?

发布时间:2023-09-28 00:53:17 浏览:

避稅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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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公司避税解密

以美国的苹果公司为例,该公司的控股公司和子公司结构之间的复杂关系让人云里雾里、眼花缭乱。
苹果电脑有限公司(apple computer ltd)是一家总部在爱尔兰的制造商;苹果股份有限公司(apple computer inc,ltd)也是一家设在爱尔兰的公司,拥有苹果电脑有限公司。苹果荷兰私营有限公司(apple netherlands BV)是一家离岸投资公司;而苹果电脑销售公司(apple computer sales corp)是一家设在美属维尔京群岛的公司,主要负责海外市场的销售,另外还有苹果开曼财务有限公司(apple computer cayman financial ltd).
苹果电脑是在新加坡生产,开曼财务有限公司将每台电脑以200美元的账面价格支付给新加坡子公司,开曼财务公司再将新加坡生产的电脑以每台900美元的价格卖给苹果美国公司,然后,苹果美国公司又以每台1000美元价格卖给经销商。尽管表面上每台电脑似乎在苹果不同的子公司之间转了一大圈,而事实是,所有这些只不过是账面上的处理,而经销商提货地点依旧是电脑的生产地新加坡。
但一圈转下来,通过转移价格方式,价格发生了重大变化,美国每台电脑成本被抬高,这样一来,苹果公司在美国每卖出去一台电脑只有100美元的利润须上税,另外700美元的利润在开曼群岛规避了税收,由于在新加坡的外国公司可以享受免税,这给苹果公司带来了极大的税务节省。

谷歌公司的避税高招

拥有着全球最大搜索引擎的谷歌公司自成立以来就一直有着杰出的表现,在规模、效益,特别是成本控制方面令对手不寒而栗。根据美国税法,美国公司的海外利润要缴纳25%-35%的税,而谷歌每年支付的税率只有2.4%,谷歌是如何实现如此低的有效税率呢?
答案很简单,谷歌采用的就是转移价格这个避税高招,即注册不同的离岸公司作为子公司,然后利用这些不同的子公司之间倒账,将收入转到低税率的避税天堂,将支出转到高税收的国家和地区。
谷歌公司所售出的并不是一般的商品,而是知识产权的使用。谷歌公司正是利用了知识产权难以定价,也没有统一的计税公式可以套用这一点,借助不同国家的税收差异达到省税的目的。
尽管根据美国税法,子公司必须为知识产权支付公平价格,但对于高科技公司新产品定价却没有合适的标准。对于科技公司来说,母公司为了少缴税,愿意把价格压得越低越好。

谷歌选择的是爱尔兰和百慕大作为调节税收的据点。自20世纪60年代起,爱尔兰就追求利用低税率吸引跨国公司,允许利用爱尔兰转移收入,支付很少的税。
跨国公司在爱尔兰积累利润,然后,轻松的将利润汇至百慕大,一旦跨国公司的非美国利润进入百慕大,美国监管当局就很难跟踪了。根据爱尔兰法律,在哪里设立的子公司不需要上报任何损益表或资产负债表在内的财务信息。
具体来说,谷歌公司将在美国开发的知识产权和在欧洲、非洲和中东的特许权卖给总部位于百慕大的爱尔兰子公司——谷歌爱尔兰控股公司。这些知识产权继而被转让给谷歌爱尔兰控股公司旗下的都柏林业务部——谷歌爱尔兰公司。一家子公司支付知识产权使用费,其支出降低了爱尔兰应付税,另一家在避税天堂百慕大收取授权费,规避爱尔兰的税。谷歌的这个利用两家爱尔兰子公司避税的妙招被称为“双层爱尔兰汉堡”。

欧洲、中东或非洲购买谷歌搜索广告后,将钱汇到谷歌爱尔兰公司,爱尔兰的公司税为12.5%,这个税率已经比美国低了一半,但是谷歌还是设法免掉,也就是把收入做成不在爱尔兰产生的。
谷歌为了转移收入,在爱尔兰注册了两家公司,一家是谷歌爱尔兰控股公司,其管理中心在百慕大。该公司在得到谷歌授权后可以使用谷歌知识产权产品。另外一家是控股公司旗下的一个有限责任公司,也就是控股公司的子公司——谷歌爱尔兰有限公司,办公地点在都柏林,有2000名员工,责任向全球销售谷歌网络广告,创造的利润占公司海外总利润的88%,其中大部分流向避税天堂百慕大。
由于爱尔兰税法在预扣税方面的豁免只正对欧盟成员国公司,而谷歌不是欧盟成员公司,为了避开爱尔兰的预扣税,谷歌都柏林公司的付款不是直接到百慕大,而是绕道荷兰没有员工的空壳公司。而钱一到税法宽松的荷兰,荷兰空壳公司将把约99.8%的特许权使用费转到百慕大。
由于荷兰夹在爱尔兰和百慕大中间,因此,这种做法有“荷兰三明治”之称。经过这样一个流程,谷歌的税在不知不觉中流失了。
其结果是,谷歌在三年时间内节约了31亿美元的应付税款,该公司利润提高了26%,而所有一切都是法律允许的。

双层爱尔兰汉堡在拥有知识产权的公司中非常流行,全球数百家跨国公司都在使用,大多数IT公司也是如此,微软、思科、facebook都采用了相同的模式!

在开曼群岛注册离岸公司的好处:

1.便于企业开展跨国经营。企业开展跨国经营往往要受到母国政府的种种限制,在发展中国家尤其突出,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一家海外离岸公司也就成为企业走向世界、开展跨国业务的捷径。

2.有利于企业规避贸易壁垒。企业(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企业)向美国等发达国家出口产品,通常需要申请配额及一系列的相关手续,为此需要多花费1~2倍的成本。如果该企业拥有一家海外离岸公司,由企业向离岸公司出口产品,再由离岸公司向美国等发达国家出口,就有可能规避关税壁垒和出口配额限制。

3.规避外汇管制,便于企业开展资本运作。加勒比海离岸金融中心没有任何外汇管制,在此注册的国际商业公司资金转移不受限制,这对于实行外汇管制的国家的企业而言具有很大吸引力。

4.法律环境宽松。由于美国在世界经济体系中占有特殊地位,现行国际商业实践中的许多惯例实际上是英美法系的产物,而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百慕大等地是部分自治的英国殖民地,其公司法以英国商业公司法为基础,因此有利于吸引海外公司前来注册。

5.信息披露要求极少,保密规定相对严格,有利于企业保持商业运行秘密。在加勒比海主要离岸金融中心,对在本地注册的国际商业公司都实行有利于保密的规定。其中包括无需出示经过审计的帐目报表或每年审计、允许发行不记名股票、不必拥有在本地活动记录、不必向公司登记负责人透露董事名字、不必登记股东信息等等规定。宽松的法律环境以及对公司业务的高度保密,使离岸公司自身安全具备充分保障,极大减少了各种风险因素。当地法院甚至屡次阻止银行向外国法院、政府提供客户资料,给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提供了良好的隐蔽条件。

6.税负轻微且可以避免双重征税。加勒比海离岸金融中心对各类国际商业公司、离岸公司的税负极为轻微,而且几乎所有加勒比海离岸金融中心都与主要经济大国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条约。比如安提瓜就规定国际商业公司自成立起50年内完全免税,百慕大规定对收入、利润和岛内分配不征税,开曼群岛不征收所得税、资本利得税、公司税或遗产税。

7.注册程序便利,维持成本也甚低。离岸公司的注册程序非常简单,有专业的注册代理机构代为完成,不需要注册人亲自到注册地进行操作,还可以进行网上注册。注册周期很短,通常当天就可以完成。

8.公司管理简便。离岸公司无须每年召开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即使召开,其地点也可任意选择,自由度较大。许多离岸金融中心对国际商业公司没有最低资本要求。如尼维斯岛离岸公司的股东、董事和职员可以是任何国家公民,并且可以住在任何地方,股东和董事可以不开会就采取一致行动,公司的档案和主要营业场所可以位于任何地方。


有大量实质上的内资企业选择在离岸金融中心注册,然后对内地投资、开展业务,其中不乏知名企业。内资选择外流离岸金融中心,同样有着多方面的目的。

1.剥离不良资产。借助母子公司之间的有限责任关系,以及离岸金融中心对离岸公司资产质量要求极为松弛的特点,将不良资产剥离到离岸子公司,不失为剥离不良资产一条可行性较高的办法。这方面的最突出案例是中国银行利用其开曼分行剥离中银香港的不良资产。

2.曲线海外上市。对中国内地企业而言,海外上市更具有多方面吸引力,但由于我国政府对中资企业海外上市要求非常严格,而百慕大、开曼、英属维尔京群岛是纳斯达克等交易所的上市公司合法注册地,因此,采取“造壳上市”(海外曲线上市)策略,即在拟上市的海外证券市场所在地或其允许的国家(地区)成立一家控股公司,将在中国内地的资产注入该公司,进而以控股公司名义申请上市,就不失为一条规避国内监管的可行道路。

3.国内资本曲线获得与外商相同的待遇。在目前外资存在优惠的情况下,内资企业设立离岸公司,然后以离岸公司名义回国投资,享受外商投资的“超国民待遇”,无疑是一项理性的选择。

4.隐瞒公司的实际控制者。内资公司往往在多个离岸金融中心注册多家“壳”公司,在国内的资产注入海外“壳”公司的过程中,控股关系纵横交错,资产置换也令人扑朔迷离。如上文所述,各避税型离岸金融中心信息披露要求极为宽松,对离岸公司的业务、资产负债、股东与董事构成等情况给予良好的保密条件,非核心层内部人很难知道各家离岸公司之间的真实关系及其实际控制者,从而有利于企业进行关联交易,也有利于内部人出于某种目的而刻意模糊公司的真实产权归属。市场参与者将这一策略概括为“越复杂就越安全”。

5.合法避税。设立离岸公司有助于企业降低全球纳税额,这一优势理所当然要引起中国企业的关注并加以充分利用。

答题主,互联网公司做开曼公司为:

1 上市的主体,不同的上市地点对上市公司主体有不同的要求,开曼则是广泛被使用的上市主体之一;

2 融资的主体,早前BVI和Cayman被VC用的最多,章程改起来方便;

3 做VIE结构的组成部分之一;

4 当地律师多,金融机构多,相关法律健全,实际案例也多,无论是需要资源配合还是有诉讼都是高效选择


排名最高的

张珂

的回答,主要阐述了开曼作为公司注册地的优势,12条中,可能由于时间关系有些不是太准确:

124568910,针对绝大多数的离岸地都适用,并非开曼独有;

7,在实际操作上是不现实的;

11,现在已经没有所谓的外资待遇;

12,只要是公司都是需要清盘解散的流程的,开曼公司也一样,随便不续费公司并不会被正常关闭,在公司注册处会显示此公司状态为struck off。

中国的法律和工信部不允许服务器在国内的互联网公司在国外上市。为了IPO互联网公司会在开曼群岛注册一个实际控股的公司,然后用这家公司在国外IPO。最早开创这个模式的公司是新浪网,后来这样的IPO模式也被称为“新浪模式”。

互联网公司注册在开曼,有多方面原因

1.方便在香港或者美国上市,并且进行境外融资

2.开曼没有税收,且信息披露极少

3.没有外汇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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